各個體工商戶參保單位:
您好!感謝對我市社會保險事業多年來的一貫支持!
《省政府關于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意見》(蘇政發〔2020〕45號)規定,2020年9月1日起,江蘇省將實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統一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政策,為了切實維護廣大個體工商戶的參保權益,現將有關政策調整告知如下:
一、繳費政策調整
(一)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
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應當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以本單位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作為繳費工資基數,按16%的繳費比例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個人(含個體工商戶雇工)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按8%的繳費比例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并全額計入個人賬戶。
(二)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與靈活就業人員相同,自愿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可在省公布的當年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之間選擇適當檔次的繳費工資基數,按20%的繳費比例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
今年9月1日起,我市將取消個體工商戶養老保險繳費檔次,目前所有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基本養老保險統一按與企業一致的繳費比例(16%+8%)執行,按規定參加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險。如您屬于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且有意愿參加與靈活就業人員相同的基本養老保險,請于每月1至24日的工作日前往各鎮(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改辦。今后國家如調整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比例,按調整后的比例執行。
二、社保減免政策
按照《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79號)規定,按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免征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不含應由個人繳費部分)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
減免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單位或人員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
三、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享受的待遇年齡政策
根據《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省政府第36號令)和《江蘇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勞社險〔2007〕24號)的規定,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靈活就業人員,待遇領取年齡為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曾在企業工作后又失業的女性參保人員,如50周歲時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或保留養老保險關系的,待遇領取年齡也為55周歲。
四、附表說明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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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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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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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費減免政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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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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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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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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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險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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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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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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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參加企業職
工基本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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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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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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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工
傷、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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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部分減免至
2020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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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單位參保的,享受單位參保的工傷、
失業、生育相關待遇;
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僅按靈活就業人
員享受規定的相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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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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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愿參加企業職
工基本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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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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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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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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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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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朋友們:每個人都會面臨養老問題,社會保險這棵參天大樹能夠幫您遮風避雨,為您提供百年福蔭。請積極主動參保繳費!
咨詢人社服務熱線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