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就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假期加班工資計算問題進行明確。
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于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于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來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政務微信(微信號:rsbzwwx)
太倉人才網 太倉人才網WAP 蘇州市人力資源服務業知名品牌 關于我們 網頁制作/數據庫:陽光技術小組 陽光客服 版權所有:太倉市瑞福爾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ICP許可證:蘇B2-20190061;蘇ICP備10224897號-1;軟著登字第0395877號;人力資源中介許可320585000030號 本頁更新時間:2020-12-29 02:45:37 []